仲裁委员会一直在行动

作者:记者程善报道 日期:2021.07.29
2021赛季,随着联赛中欠薪俱乐部的增多,到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球员越来越多,也有球员公开对仲裁委员会的工作效率提出质疑。
仲裁委员会一直在行动

2021赛季,随着联赛中欠薪俱乐部的增多,到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球员越来越多,也有球员公开对仲裁委员会的工作效率提出质疑。

那么,仲裁委员会到底是怎样的构成?他们在2021年上半年的工作成效怎样呢?

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是中国足球协会专项委员会之一,是中国足协处理行业内部纠纷的仲裁机构。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设主任和副主任各一名,目前有委员8人,所有委员均为外部单位的法律专业人士。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通过现场开庭结合线上开庭的方式独立审理案件,由3名委员组成仲裁庭进行庭审,其中首席仲裁员1名,仲裁员2名。仲裁委员会处理纠纷案件实行一裁终局制度。

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的范围为:1、对纪律委员会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申请;2、会员协会、足球俱乐部、足球运动员、教练员、经纪人相互间,就注册、转会、参赛资格、工作合同、经纪人合同等事项发生的属于行业管理范畴的争议。仲裁申请人主要是在中国足球协会注册或备案的个人或相关单位;3、仲裁委员会认为应当受理的其他争议。

仲裁委员会处理案件流程及时间是:1-2周时间决定是否受理;2-3周时间用于证据交换与庭前调解;1-2周时间根据案件情况和仲裁员时间,安排和通知开庭;2-4周时间用于案件裁决。这样下来,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平均一个案件从提出申请到审结的时间是2-3个月,复杂案件时间会有延长,总体上基本少于现行《仲裁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六个月的规定。

截至2021年7月23日,共有121起仲裁案件通过调解、线上和线下开庭的方式完成了结案工作。其中92起仲裁案件已完成裁决书或调解书的送达,其中29起仲裁案件的申请人最终撤销了仲裁申请。目前有部分案件的裁决书正在由仲裁庭撰写、审议。

目前仲裁委受理的仲裁案件中,数量最多的是合同履行的相关纠纷,主要集中于欠薪问题;培训补偿和联合机制补偿的相关案件次之;业余球员培训协议相关的仲裁案件数量也占据了一定比重。

裁决书发出后,如一方当事人不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根据裁决的内容和期限向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未完成裁决的个人或相关单位将会受到纪律处罚。对于俱乐部而言,若存在未按期执行的裁决,将无法获得下赛季的准入资格。截止2021年7月26日,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共处理国内仲裁未执行案件46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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