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拉赫进球不越位狼队的头球是否属于“有意触球”?

2023.01.08

1月8日讯 足总杯利物浦vs狼队一役中,萨拉赫下半场的反超进球引发争议。加克波传球,狼队球员托迪头球一顶,皮球正好落在萨拉赫脚下,后者成功破门。

萨拉赫进球过程中,托迪的头球是否属于“有意触球”?

相关阅读 【IFAB:关于区分“有意触球”和“折射”的指导说明】

2022年7月27日,国际足球理事会发布第26号文件,对于足球竞赛规则第十一章中判断守方队员“有意触球”和“折射”的区别作出重要指导性说明,内容节选如下:

越位犯规

一名队员在同队队员传球或触球的一瞬间处于越位位置,该队员随后以如下方式参与了实际比赛,才被判罚越位犯规:

(……)

· 在如下情况发生后触球或干扰对方队员,从而获得利益:

- 球从球门柱、横梁、比赛官员或对方队员处反弹或折射过来。

(……)

 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员,在对方队员有意触球,其中包括故意手球之后得球,不被视为获得利益,除非对方队员属于主动救球。

规则第十一章的条文无需进行变更,但为了反映上述认知,现对于“有意触球”和“折射”的区分做如下说明:

 “有意触球”是指队员具备控制并以下列方式处理球的可能性:

· 向同队队员传球;或

· 得到控球权;或

· 将球解围(通过踢球或头球等方式)。

如果可以控制球的队员在传球、试图控制球或解围时触球出现失误或失准,并不能改变其“有意触球”的事实。

应酌情使用以下标准,作为可以控制球的队员在触球时被视为“有意触球”的表征:

· 来球运行了较长距离,且队员可以清晰看到球。

· 来球球速不快。

· 来球的方向可被预知。

· 队员有时间调整身体动作。即不是本能的伸展或跳跃,或受限的触球/控球动作。

· 地面来球比空中来球更易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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